关于2017届毕业生离校相关事宜的通知
2017届毕业生:
一、6月21日(周三)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。离校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,在所在学院领取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》(即《报到证》)、户口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党(团)组织关系介绍信等,并请注意:
1、考取国内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没有《报到证》;待分的毕业生暂时没有《报到证》和户口。
2、户口已经迁到学校的:若已经确认户口留武汉的(包括武汉市郊区)领取的是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》,否则领取的是户口迁移证(即户口迁往武汉市以外地区,并请核对迁往地址是否正确)。户口没有迁到学校的,则没有《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》或户口迁移证。
3.档案由学校统一邮寄。
二、报到:毕业生离校后,请凭报到证或相关录用(录取)通知到单位(就业单位、派遣单位)报到,考取国内研究生或专升本的,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到录取学校报到。
三、改派,即调整毕业生档案、户口去向,重新开具《报到证》。
根据省就业指导中心通知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6月26日起开始受理2017届毕业生改派事宜,时间为每周三上午(含暑假)(8:30--11:30),其它时间一律不受理,9月1日后恢复正常(即正常工作时间内均受理)。
办理改派所需材料:
1、原《报到证》有色联原件;
2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新单位出具的有效接收函或《就业协议书》、《劳动合同》(原件);
5、若从原就业单位辞职或与其违约的,还需带上原就业单位出具的解除关系的退(解约)函(原件) (若无就业单位的此项可略) ;
6、若委托他人办理,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四、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(从毕业之日算起,下同)。
1、两年内,毕业生需调整档案(户口)去向、重新开具《报到证》的(即改派),到学校办理。
2、两年后,毕业生需调整档案(户口)去向的,按人才流动或者干部调动的相关政策到相关部门办理。
3、两年之内,因《报到证》遗失申请补办的,学校可以办理,两年之后,则不能办理。
报到证遗失补办所需材料:
1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;
2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刊登《报到证》遗失声明的报纸;
4、若委托他人办理,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供毕业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。
五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户口、身份证、报到证均为非常重要的证件,请妥善保管,如有遗失请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。
六、有关部门联系电话及地址:
1、学校部门
招就处:88426471 档案馆:88426015 组织部:88426295
保卫处户口室:88426288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公室:88427843
2、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
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(武汉理工大学东院正门北侧) 电话:87678400
特此通知。
招生与就业指导处
二〇一七年六月